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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垃圾压缩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2025-02-05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成都市双流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组织开展了华阳垃圾压缩站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华阳垃圾压缩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等相关内容按环评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和运行,结合项目验收调查报告,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主要的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工程无重大变动,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不存在不能通过验收的情形,通过自主验收。现将《华阳垃圾压缩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华阳垃圾压缩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成都市双流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公示内容:

    附件华阳垃圾压缩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式本)》;

    附件2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2月5日—2025年3月4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肖所

    联系电话:13982208638

    通讯地址:双流县华阳街办长顺社区6、7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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