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110kV堰铁线N40至N43迁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110kV堰铁线N40至N43迁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09-19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遂宁市民康医院组织开展了110kV堰铁线N40至N43迁改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遂宁市民康医院组织开展了110kV堰铁线N40N43迁改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110kV堰铁线N40N43迁改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等相关内容按环评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和运行,结合项目验收调查报告,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主要的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工程无重大变动,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不存在不能通过验收的情形,通过自主验收。现将《110kV堰铁线N40N43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110kV堰铁线N40N43迁改工程

    建设单位:遂宁市民康医院

    公示内容:

    附件1 110kV堰铁线N40N43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式本》;

    附件2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919—20241021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825-2655120

    通讯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西宁大道199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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